施工人自認未完成全部工程,如何確定工程款數(shù)額?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務糾紛03 ?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2月3日改判要點:施工人自認未完成全部工程,應當由其承擔已完成工程款數(shù)額的舉證責任? 案情簡介: 張強承包上渡南臺新苑蘭花園麒麟詳情
個人接受單位管理與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勞動關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務合同糾紛02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2月3日改判要點:蔣一經(jīng)張孔同意后叫周海一起做工,接受張孔的施工管理,張孔向蔣一預付了蔣一和周海的生活費1000元,期間大黑公司詳情
董事與公司成立勞務合同關系,其薪酬由股東大會決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務合同糾紛01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2月3日改判要點:董事與公司成立勞務關系,董事的報酬事項由股東大會決議決定 案情簡介:2014年10月15日,小白公司召開201詳情
發(fā)放給職工的績效獎或獎金不能視為附條件給付的第十三個月工資性質(zhì)-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6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30日改判要點:公司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已支付2011年至2017年期間的第十三個月工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因雙方未詳情
公司與外賣送餐員有簽署勞務合同,但仍可認定雙方為事實勞動關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5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30日改判要點:本案小白公司符合勞動法定義的用人單位,張海作為服務于該用人單位勞動者,雙方符合主體資格。根據(jù)營業(yè)執(zhí)照,小白公司詳情
職工被處分停崗期間,亦應按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工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4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30日改判要點:從2017年7月1日起,福州各區(qū)(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張清停崗期間,小白公司僅按照1320元標準發(fā)放詳情
董事與公司成立勞務合同關系,其薪酬由股東大會決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務合同糾紛01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30日改判要點:董事與公司成立勞務關系,董事的報酬事項由股東大會決議決定 案情簡介:2014年10月15日,小白公司召開201詳情
未向職工送達《到崗通知書》,并不影響用人單位依規(guī)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3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26日改判要點:《到崗通知書》并非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約定的必經(jīng)程序,也非《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程序,并不影響用人單位依法可以詳情
職工明確向單位表示不參加保險,后以未足額繳納保險為由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能否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1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24日改判要點: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參加社保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小白公司雖辯解系楊芬主動放棄繳納社保,但該義務不因勞動者的放棄而詳情
業(yè)務員工資無法明確時,可參照居民其他服務業(yè)確定工資基數(shù)標準-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30 勞動工傷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wǎng)2020年11月23日改判要點: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抽成也屬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可酌情參照居民其他服務業(yè)平均工資標準,確定勞動者工詳情